千年家族:从农奴到帝国

第二百四十三章 文字辈(四十)(1/2)

  又一个月后

  秋分

  东莱

  东莱太守苏斑派遣使者与北海黄巾军谈判,想要与北海黄巾军建立贸易关系。

  苏家可以用麻布、葛布、盐、油,等等生活物资,交换北海黄巾军的人口牲畜。

  黄巾军在青州掳掠了大量人口,这些人口他们也养不活,与其饿死,不如卖给苏家。

  还是老样子,由于中原的货币体系已经崩溃了,所以不用铜钱作为货币,而是用耕牛和年轻人作为货币。

  黄巾军没打算长期发展,所以耕牛对他们来说也没意义,因此他们很乐意。

  多余的人口,他们也很乐意拿来交换物资。

  由于可以获得的人口太多,现在苏家不缺人口,缺的是耕牛。

  粮食,苏家是不卖的,要留着用来开荒。

  新买来的农奴是没资格去海外开荒的,因为控制起来比较难。

  新买来的农奴一般都是在辽东本土的农庄干活,同时接受恩情教育和圣教洗礼。

  而原来在辽东农庄干活的农奴,则迁徙至海外开荒。

  为了刺激移民开荒,家宰制定新的【国人律】

  【国人律

  移民到海外开荒的农奴,开荒期满三年,且三年内“虔诚点”凑满100,就可以晋升为国人。

  晋升为国人后,可以合法拥有私人田亩,但是私人田亩需要自己额外开荒获得。

  晋升国人的前五年,每个月可以找邑大夫免费领取四斛的口粮。

  并且,每个国人都可以免费领取一头耕牛、一整套农具、一个年轻女人、一间简陋的茅草屋。

  如果五年的时间你都开荒不出土地,没办法自给自足养活自己,那说明你是个废物,饿死了算了。】

  所谓【虔诚点】,其实就是对农奴积分,农奴干活时,偷懒会被扣虔诚点,勤劳干活的将会得到虔诚点。

  人口转化过程

  中原人/草原人>辽东农奴>海外农奴>海外国人

  这样一个转变过程。

  除了规定了国人的转变方法,还规定了国人的继承方法。

  国人身份继承遵循【嫡长子继承制(仅限男性)】

  女性后裔无法享有继承权。

  男性后裔只有其中一个可以享有继承权。

  什么意思呢?

  比如国人“李大壮”,他有一个嫡子、一个庶子、一个女儿,那么,等他死后,他的嫡子将继承他的国人身份和遗产,他的庶子和女儿只能沦为流民,要么自己开荒成为自由民,要么把自己卖了成为奴隶。

  如果“李大壮”没有儿子,只有女儿,他的遗产和国人身份将会被苏家收回,除非他收养一个养子来继承他的国人身份和遗产。

  不让女性拥有继承权,是为了方便管理。

  如果女性也有继承权,那么两个国人之间的婚姻结合,将会变得非常复杂,财产继承也会很难处理。

  直接剥夺女性的继承权,把劳动力低的女性变成男性的附庸,以男性为家庭户主,这样管理起来就很方便了,顺着男性遗传进行继承就行了。

  当然,剥夺女性继承权,不等于苏家女性地位低。

  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两回事。

  这么做只是为了方便统治。

  就目前来说,对苏家来说,流民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因为苏家根本不缺粮食,是养得起流民的,只是苏家不愿意浪费粮食养流民。

  所有流民都会被抓起来开荒。

  你有手有脚,不去开荒,却当流民乞讨,这怎么能行呢?

  苏家可不养闲人啊!

  不肯开荒干活,那就饿死!

  救济?做梦去吧!

  如果流民得到救济,以后就更没人愿意开荒了,都等着领救济了。

  所以,哪怕粮食都堆得发霉了,宁可让流民饿死,也绝不能救济他们。

  能够送给国人为妻的,也是女性农奴中的优秀者。

  各个农庄的“甸男”,都要考核农庄内男女农奴的干活积极性,干活积极的男性农奴才有资格去海外奋斗成为国人,干活积极的女性农奴,才有资格被送给男性国人做妻。

  家御史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监督各个农庄甸男的考核,尽可能保证对农奴考核的公平。

  这样才能尽可能保证农奴干活的积极性。

  剥夺女性继承权,剥夺女性成为国人的资格,是今年开始执行的,此前已经成为国人的女性,依旧保留国人身份,但是她们死后,她们的国人身份由她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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