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
打开日记。
上面记载大量信息:
2011.7.20!
正式入职黑龙,李浩、张弛都很照顾我,特意把我安排在安保部培训部门,我很激动,培训下一代岂不就是核心,没准就能看出黑龙是如何培养班底,是不是会给新入职人员洗脑,是否会说什么帮规。
真期待明天上班!该不会我明天就能完成任务吧?这样会不会显得我很厉害。
2011.7.21!
我有点把事情想的简单,培训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样说什么帮规、洗脑、歃血为盟..宣誓等等,跟正常公司没区别。
非要说有区别的话:就是培训人员全发一本:【刑法】并要求背诵!
背诵刑法虽古怪却并不犯法,这东西根本没法当做证据。
等等
背诵刑法会不会在为犯罪做准备,是的!肯定这样的..今天有收获。
2011.7.23!
培训工作依旧没进展,看不出任何猫腻,除培训背刑法就是跑步训练。
不是?跑步又是在做什么?
为干仗锻炼体力吗?
今天唯一收获:我发现新入职大量培训人员已养成管上级叫哥习惯,并在集团里面不断蔓延对此领导也不管,果然如此!他们不是在培训员工是在培训小弟。
可惜!
这依旧不能当做证据!
2011.7.24!
今天收获不大!但我总结出来个重要情况,就是要获得有价值信息必须升职,以我现在职位无法有快速进展。
2011.7.25!
好消息:由于公司规模扩大新招收大量人员,升职空间很大。
坏消息:李浩、张弛明确表示要升职必须背刑法,说刑法才是根本。
不就是背刑法吗?
为升职!我背!
2011.7.26!
今日无事:背刑法!
2011.7.27!
今日无事:背刑法!
2011.8.6!
啊!!!!刑法好难背,为啥会有那么多条,并且每条都如此繁琐。
不行!老子不背了,换个升职办法,
2011.8.9!
今日无事:背刑法!!!
看着日记上记载大量信息冯招都有点挠头,然后拿起笔书写:
【2011.8.20】
【我发现个机会:有个新加入黑龙人员在暗中倒卖公司资料,好像是资产证明什么的?我决定举报他!这种背叛行为任何社会团体都不会容忍,大概率会动用家法,到时候我就能抓到一些证据,对!就这么办!】
啪!
合上笔记本,他小心翼翼把他藏起来关上厨柜门回到卧室,虽然他认为明天计划有很大可行性,但他并不打算把希望全寄托在此身上,就算黑龙真对其动用家法只要不死人对黑龙这样大集团无法一击致命,他前来搜查证据而不是制造证据,他这个暗钉要继续钉在黑龙里不能轻易离开。
因此。
明天他只探(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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