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学霸,又苟又飒【系统】

第858章 牵线搭桥

  周四这天早上,地铁运营管理方的官方账号发了一个公告,篇幅很长,总结下来,分为几个重点。

  首先,正式向被暴力拖拽、扒衣服的女乘客道歉,并表示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

  之后,人员处置决定,对涉事的地铁安保人员予以开除处理,公告里说:安保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超出职权范围,给女乘客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运营方绝不会姑息他。

  另外,因涉事保安的上级领导对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监督不力,导致此事件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其季度绩效奖金。

  最后是地铁运营管理公司的一系列整改举措。

  如:加强员工培训,优化应急预案、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等。

  评论区下面非常热闹。

  「都第四天了,才发公告呀!」

  「终于等到了结果!好歹官方态度还算端正。」

  「开除就完事了?惩罚是不是太轻了?」

  「开除一个怎么够?应该开除一批!」

  「事情要不是闹这么大,你们会回应吗?」

  「地铁运营方又没权定罪,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开除涉事安保人员,处罚他的上级领导了呀。」

  「希望后面那一系列举措不是说说而已,能真的落实到位才行。」

  「赔偿多少钱?应该不少吧?」

  「脱一件衣服就获得一大笔精神损失费,那个女的血赚呀。」

  「楼上的你也去地铁上脱呀,不过你这种货色,脱了也是污染其他乘客的眼睛,给乘客造成精神伤害,你得赔别人钱。」

  ……

  警方也发了蓝底白字的公告,公布了对这次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发生冲突的双方扰乱公共秩序,已进行批评教育。

  至于涉事的地铁安保人员,行政拘留十天,罚款五百元。

  关注这件事的网民,也都第一时间涌进了警方官微的评论区。

  「才拘留十天??这么轻的吗?!」

  「那个保安明明都犯罪了,为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连案底都不会留下!」

  「现在犯罪成本这么低的吗??!」

  「我是法学生,给大家科普一下,那个保安的行为,犯的应该是侮辱罪,侮辱罪虽然是刑事犯罪,但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亲告罪,就是需要受害者主动去起诉才会处理的案件,在受害者主动起诉犯罪嫌疑人之前,警方只给予行政拘留没有问题。」

  「那女的在地铁上大吵大闹的,应该把她也拘留了!」

  「切!打人的老头也拘留了呗?」

  ……

  这天晚上。

  郭悦宁见了律师后,又跟苏醒聊了聊。

  她觉得那个律师说话模棱两可的,不太靠谱,说要再找找其他律师。

  苏醒犹豫片刻,回了对方信息。

  不醒行不行:「我同学之前有个案子,请的是一位红圈所的律师,也在(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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