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清:从太子当流寇开始

第54章 功德林在哪里?(1/2)

  有了大方向,剩下的事就好办多了。

  为了节约时间,方以智按军职高低,将所有俘虏大致分为三等,分别定下罪责:

  第一类等,总兵孔希贵、副将唐铨二人皆列为蓟镇里通敌国、不战而降的主犯,按律当夷三族。

  念二人阵前弃械投降,有悔悟之心,罪减一等。另外,唐铨带头劝降,罪减一等;孔希贵下令擒杀沙礼岱有功,罪减二等。

  将功抵罪之后,最后的定下的刑罚是革除皇命军职,并服苦役五年。

  第二等,西协标营游击,墙子路、曹家路、古北路、石塘路等四路镇守都司、千总,以及总兵副将麾下亲兵队约两百余人,皆列为从犯,按律当斩。

  投降罪减一等,协助擒杀沙礼岱再减一等之后,最终刑罚是革除军职,并服苦役两年。

  第三等,把总及以下军官、士兵,皆列为普通叛军,按律当处劓刑,也就是割鼻子。

  念在普通叛军身份低微,无法违抗上官的命令,被裹挟投清实属身不由己,特法外开恩免除肉刑,罚一年军饷以代之。

  朱慈烺对这个处罚力度比较满意,调整一些细节之后,便拿起刚刚重雕的太子印玺,在程正葵的见证下,郑重盖下红章。

  又道:“虽然没有内阁票拟,简陋了一些,毕竟有三法司议罪、有本宫盖印,也算明正典刑了。抄上一份大的,也盖上本宫和三法司的印章,贴在俘虏营的门口。对了,再找几个识字的,当众宣读……”

  当天午后,方以智带着一队士兵来到俘虏营门口,执行朱慈烺定下的处置方略。

  士兵们在大门口摆上几张桌子,又在木栅栏上贴好判决书,一个简单的公审台便搭好了。

  当二百名俘虏被带到营门口列队,方以智示意身后几个沧州秀才,齐声宣念判决书:

  “蓟镇官兵罔顾军纪、叛国投清,国法不容……经三法司议定,太子御批,判决如下:把总以下处劓刑,念其……孔希贵、唐铨按律当夷三族,投降减罪一等,诛杀沙礼岱再减罪三等,判服服苦役两年,功德林悔过一年……”

  虽然俘虏们没读过书,可“叛国投清”和“国法不容”等字眼,他们还是能听懂的。

  这些都是非常严厉的指控,放在先帝在位时,足以判个抄家灭族之罪。而剃头便是投清的罪证,板上钉钉,无从抵赖。

  是以刚听完一个开头,便有二三十个人尿湿了裤子,人人均在心中暗想:“完了完了,要没命了。”

  当念到“处劓刑”三个字,俘虏们才开始庆幸万分,暗叹太子果然守诺,没有处死他们。

  紧接着,又听到罚饷半年便可彻底销账,俘虏们更是欣喜若狂,如堕梦中。

  要知道孔希贵和唐铨都非常抠门,奉行“士兵不能吃太饱”的信条。除了亲兵队之外,普通营兵连口粮都得不到足额供应,更别提饷银了。

  所以,普通俘虏都觉得“罚饷半年”等于没有损失,无足轻重。

  有些人甚至觉得,太子是不是没出过东宫,不知道底层士兵疾苦,才想出这么轻的惩罚来。

  不要说罚饷半年,就是罚饷三年,也无所谓呀。

  至于孔希贵和唐铨带头降清,逼迫大家剃头,还带大家追杀太子,实属罪不可赦。

  只因诛杀了鞑子监军沙礼岱,太子便将夷三族之罪,降到了苦役两年,真是宽容得令人难以置信。

  大家都说孔总兵走了狗屎运,最后关口吼了一嗓子,就捡了一条命。

  总而言之,几乎所有俘虏们都喜气洋洋,感恩戴德。

  几个沧州秀才宣读完毕,便有一个蓟镇俘虏被带到大门口,被代表兵部职方司的方以智厉声喝问,是否认罪认罚。

  那个俘虏哪里还会犹豫,当即对着中军的方向跪下,口中高呼:“谢殿下仁德,小的王四愿做牛做马,报效您老人家!小的认罪认罚。”

  在一旁持械警戒的明军士兵均忍不住咧起大嘴——殿下才16岁,怎么就成老人家了?牛头不对马嘴。

  方以智也笑着摇头,让王四走到台前,在判决名册上按下代表心服口服的手印。

  就这样,俘虏们以每两百人为一批,被集体带到俘虏营门前听读判词,一个接一个认罪认罚,并在判决名册上画押。

  然后,他们便可以走出大门,宣告结束俘虏生涯。

  近卫营、山东义军的中层军官在俘虏营外也搭了十几张桌子,等着俘虏们出来。

  现在,近卫营除太子的贴身侍卫之外,原有哨队全部一分为二,等待俘虏兵加入。

  最初加入的71名老兵,只要还活着,几乎全部升为队总以上军官;饶阳兵也全部升为战兵,将辅兵的位置腾出来给俘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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