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傻,又没那么傻(1/2)
十一月初。
东北师范大学。
陈晓玉抱着书本与室友走在校园的道路上。
她已经入学半个月了,大学生活比她想象中要充实得多,所见的每一张脸都满怀着希望和精气神。
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是千军万马杀上来的天之骄子,是未来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
“晓玉,我们文学社今天有活动,研读《棋王》,你要一起来吗?”
一个高高大大的青年从后面蹿了出来,面带微笑地问道。
“不了,我今天要回家。”
陈晓玉摇头,淡淡地回答道。
高大青年脸色一滞,又看向一旁的女生,犹豫再三道:“那,甄萍,你去吗?”
“不去。”
甄萍更果断,脸色还有些不好看。
邀请完一个女生,人家不去,再当面邀请另一个女生,她要是答应了,以后永远在陈晓玉面前抬不起头。
高大青年悻悻离去。
甄萍翻了个白眼,说道:“这个秦朗是文学社有名的才子,还是咱校篮球队的,文武双全,多少女生的梦中情郎,你真就没一点动心?”
“我觉得我们现阶段的任务应该放在学习上,放在建设四化上,而不是个人的小情小爱。”陈晓玉一脸认真道。
“又来这一套,在别人面前装装就算了,还想糊弄我?”
甄萍眼露促狭,“我可看见你好几次看信写信,肯定是早有小情郎,即便不是也绝对有好感,啥时候领过来见见呗,让我看看到底是多优秀的男人,能把秦朗给压下去,还把我的晓玉给迷成这样?”
陈晓玉脸一红,拍打了室友一下,说道:“你觉得秦朗好,刚才怎么不跟他一起去参加研读?”
“人家看不上我啊,再说了,我也不喜欢他那一款,感觉心思忒多,明明大家都是大学生,就显得他社会气息浓郁。”甄萍撇撇嘴道。
“那怎么又突然要研读《棋王》,我记得半个月前《长春》杂志复刊号发行的时候,文学社不就研读过了?”陈晓玉好奇道。
“前几天不是出了《棋王》的单行册,之前这小说的名气就局限在北方,现在在南方也火了,无非就是文学社见学校里出现了许多新读者,就想着办个研读活动来扩大影响。”
说到这儿,甄萍笑嘻嘻道:“听说温州那边已经有大学组建了作者顾明的书迷群体,叫什么明社,我看是模仿梅兰芳先生的戏迷组建的梅社。”
后世的粉丝群体,其实自古就有了,早已屡见不鲜。
例如民国时期,作家张恨水的粉丝就被称为‘恨水迷’,这里面就包含了鲁迅的母亲。
戏迷群体就更多了,梅兰芳的粉丝群体叫‘梅社’,尚小云的就叫‘醉云社’,荀慧生的则从前者早期名剧《白牡丹》里取头字,叫‘白社’。
陈晓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轻咬了下嘴唇。
他现在已经走到这个高度了么?
自己母亲说过,上了大学以后,自己会碰见更多更优秀的人,到时候就知道她的决定有多对了。
可是妈妈……我怎么越看越觉得您错得更厉害了?
……
“好!”
啪啪啪!
叫好声与鼓掌声此起彼伏。
前营大队今个儿热闹的堪比集市了。
无他,只因山里红剧团来这里演出,还是不要票钱的那种。
“明子,咱们前营大队面子涨大了,你是第一功臣,叔替乡亲们谢谢你。”贾长海激动道。
今天几乎全公社的人都凑在自家大队部了,他甚至从中看到了好几个其他大队的队长,这让一向好面子的他格外满足。
“别介,要不是海叔您当初给我送到文宣队参加选拔,我也没有今天。”顾明摆手笑道。
这次也是恰好赶上了,《老有少心》排演了半个月,在内部表演了一遍,反响相当不错。
辛民打算再找个外部义演,来试一试新节目。
作为内部人士的顾明,当然是把第一站地给定在了自家大队,给乡亲们谋福利。
“唉,你小子就会照顾叔面子。”
贾长海自然听得出顾明是客套话,他拍拍对方的肩膀,情分都记在心上了。
他也就顺手给了个机会,之后的路可全是人家自己走出来的。
“叔,你先看着,维持点秩序,我去找虎子他们说会儿话。”顾明说道。
交代完贾长海,他转头找到了人群中踮着脚尖看节目的李虎,以及他身边的伊藤次郎。
很难想象,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