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不革命

第四一六章 刑讯逼供与地方势力(2/3)

口气。

  这上面的事情表面看起来简单,但是只要稍微深入的分析,就会觉得非常复杂。

  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当然是要禁止刑讯逼供的,同时还要禁止劳教。

  至于为什么要禁止,在国家治理逻辑和普通民众的思维观念上,会有截然不同的思考方向。

  对于东方和西方的社会而言,也有不同的内在逻辑和决策思路。

  在前世的西方历史上,由于启蒙运动等一系列社会思想文化运动开始,酝酿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普世价值观。

  主要目标是要求废除贵族特权,附带作用是允许子女平等继承,禁止使用酷刑等等。

  在国家治理上,无论是欧洲还是美洲,人口从来没有饱和过。

  所以当近代理性管理方式成为主流之后,他们就会采取任何提高劳动力的政策。

  包括女士优先,因为女性能够生育劳动力,包括儿童犯罪不罚,因为儿童是未来的潜在劳动力。

  还包括解放女性,推动女性劳动,女性进厂做工,因为女性虽然身体较男性稍弱,但也能承担很多社会劳动。

  在东方的思想文化上,肉刑普遍被认为是残忍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污损。

  在古典时代,东方的思想者就不支持对身体的酷刑,慎刑一直是非常主流的大众思想,使用酷刑的酷吏会被普遍敌视。

  但是,在古典时代的科技水平太低,无法在不使用刑法的情况下,单纯依靠不会说话的物证查清案件。

  所以对身体的刑法一直被士大夫和学者们唾弃,但刑讯人员却一直在持续使用。

  在东方的治理逻辑中,认为涉及到人的管理流程,无法做到绝对高效、廉洁、公正,无法规避腐败和堕落以及挟私报复。

  涉及到人体的惩罚,如果拥有合法的外衣,那就可以合法的实施身体摧残、强迫劳动剥削、乃至器官摘取等等。

  现代普遍禁止器官交易,因为普通人是可以“被自愿”的,可以为了某些条件而“自愿”。

  贵族和富豪们,可以花钱让普通人自愿放弃自由、肢体、器官。

  而当现代科学和医学发展到一定程度,在刑讯逼供的同时摘取器官就有可能实现了。

  就算是现在,如果有人胆子足够大,也已经能够抽罪犯的血来卖了。

  估计未来二十年内,器官更换就有可能实现了。

  就算是在古典时代,就有拔罪犯和奴隶的牙齿来卖的情况,华盛顿那帮人不光是剥皮做靴子,也会拔牙当假牙用。

  一战时期就有专门拔死亡士兵牙齿卖给牙医的人。

  朱简烜现在需要非常慎重考虑的事情,是对于现在的大明而言,如果直接禁止刑讯逼供,会对基层治安形成什么影响。

  现在大明的刑侦技术足够支持这种政策了吗?

  朱简烜自己都没有办法准确判断,只能给正在实训的儿子们下达新任务。

  不需要让广东的十二兄弟去做,其他的在基层实训的儿子们,可以在实训的时候随时观察分析。

  如果不使用针对嫌疑犯身体的各种破坏性手段,能不能正常的断案施政。

  关键是效率相比使用简单的刑法会有多大的差异。

  与此同时,作为广东兄弟报告的附件,花山县的那个案件本身,朱简烜本来也没有太在意。

  但是看到当事人的名字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些额外的端倪。

  朱简烜虽然不是广东人,但是对广东却有一些刻板印象。

  司徒、容、冼,都是典型的广府人姓氏,伟雄、锦堂、兆基,也都是典型的广府人的名字。

  而林是福建大姓,水生也不是典型的广府人名。

  这个林水生不一定是福建人,但有可能是雷州或者琼州人,也有可能是潮汕人。

  琼州和雷州属于广东,属于广东最偏僻的地方,而广州是现在华南地区的工业中心,用工量每年都在上涨。

  林水生可能是从潮汕或者雷琼两地去广州谋生的。

  所以单纯看当事人的名字,就不能排除一种地方上的典型问题,外地新移民和本土人之间的矛盾。

  冼兆基怀疑林水生盗窃,其他的工人也怀疑林水生,当地锦衣卫也都是本地人。

  虽然没有什么实质性证据,但是林水生一家是外来户,还不是能跟广府人较劲的客家人。

  别管是单纯的觉得他们这家外地人可疑,但是就是故意栽赃陷害,林水生在花山县都是有口难言。

  但是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应该怎么预防?

  根本性的办法当然是均衡发展,让各地都有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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