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十五年,孩子妈穿回来了!

第485章 我为自己代言(林母)

  林欢意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

  她从小思想大胆,在那个不允许破格的年代,她活得张扬肆意,她爱美,喜欢迪斯科,也随心做自己喜欢的事。

  最开始林禾外婆是不打算将女儿带出国的,国内虽然形势严峻些,但很安全。

  而女儿如果跟着她在国外,那就是危险了。

  后来发现女儿实在胆大妄为,与其留在国内惹祸,不如跟在她身边。

  出了国,林母彻底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她有非常出色的语言天赋,而且头脑非常聪明,到国外半年左右就能和同学们日常交流了。

  林禾外婆陪伴女儿的时间并不多,但林母并不抱怨,她清楚知道母亲在做的事情。

  别的女孩子青春期谈恋爱,她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赚钱,正因为见识到国外孩子的生活,才更加心疼自己国家的孩子们太苦了!

  十三岁的林母就有了挣外国人的钱带回国的思想。

  然后,行动派的林母开始实施。

  她去去唐人街进货,然后加价卖给同学们,以此获得了第一桶金。

  如此辛苦了一个月,在打算升级生意的时候被红眼病同学举报,黄了。

  林母并没有受到打击,这一个月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她发现一件东西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时间,可以卖出不同的价格!

  这里的操作,全看人如何在中间运作。

  她又进行新的尝试,在隔壁小区进行小物品收购,然后再拿去唐人街贩卖,或者是从唐人街收购,去找喜欢华夏小商品的白人家庭售卖。

  十几岁的林母,隐隐有了未来大收藏家的雏形。

  等到林禾外婆忙完一阵子后,她赫然发现自家女儿成了二道贩子!

  手里还养了三个小弟!专门给她跑腿!

  林禾外婆气笑了,她的宝贝女儿还知道顾及自己安全,有事让小弟出面呢!

  “你知道你今年才十三岁吗!”

  按照《劳工公约》,十三岁的林禾肯定是不能工作的,即便她是那个小老板也不行。

  到时候她这个母亲要被叫去谈话,严重点监护权方面还要追责。

  在M国,当下这方面卡得非常严格。

  “妈妈不要担心,我是以你的名义做事,作为女儿我只是偶尔帮你传个话,不算工作的。”

  就算调查局来找麻烦,她也有理由脱身!

  林母当然知道入乡随俗这件事,她在放手去做的前提,就是不能给妈妈带来麻烦!

  瞧着女儿小大人的模样,林禾外婆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细细询问起女儿搞的小生意。

  结果意外发现,这规模比她想的还大!

  固定员工不光是她见过的这三个小弟,外头还有五个人!

  而非固定的居然高达几十名!

  这些全是林母的同学,他们负责搜索商品,凡是被选中了会有佣金,其中也包括打听谁家需要什么东西,谁家喜欢什么东西。

  到时候林母的小(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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