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家族:从农奴到帝国

第七十八章 苏琼(二)(1/2)

  永元十三年

  秋

  琼港(厦门)

  “走吧。”

  苏琼挥挥手,带着众人离开这里。

  临走前,她留下一个老水手、六个家奴、一个婢女、五十七个山越奴隶,让他们管理这个简陋的港口。

  扬州交州跨度太大,从东冶前往南海,需要航行一个多月,所以中途必须建造港口码头,存放一些淡水和食物,方便商船补给。

  一年前,苏琼看中了这里,并且命名为【琼港】

  不过,所谓的琼港,只有一个极其简陋的码头,十间茅草屋,两个仓库,一些刚开垦的菜园农田,除此之外,荒芜一片。

  苏琼给了家奴们武器,让他们自己去附近捕捉山越土著当农奴,或者抢劫附近的山学村落。

  老水手被苏琼册封为【琼港伯】,都督琼港的一切事务。

  除了不能世袭,老水手拥有琼港的一切权力,而那个苏家婢女,事实上就是苏家赏赐给他的“王后”。

  这不是苏家想要搞这种“类分封制”,而是地理条件下不得不搞。

  如果像辽东本土一样搞直辖制,由苏家直接管辖,那完蛋了,琼港肯定会被当地闽越土著人给灭了。

  因为,家奴们想要武器,想要扩充军备,想要发动反击战争,都需要像中原朝廷一样,由港口管理人员先写信给苏家,请求苏家庄园同意,然后得到回复以后才能进行这些命令。

  这大老远的,来回一趟几个月,等苏家庄园的指令回复了,土著人早把港口的苏家家奴们给杀死了。

  所以,新家主苏琥与一众苏家人在今年的“家族大会”上,便通过了【港伯制度】,允许海外各个港口设立港伯,港伯自行决定港口怎么发展,苏家不干涉,港伯除了不能世袭,跟独立领主没区别。

  每当港伯死亡后,苏家会任命新的港伯。

  【家族大会】是苏昭时期建立的制度,一直延续了下来。

  只不过以前苏家人不多,所以所谓的家族大会就是几个人坐在一起讨论问题。

  现在随着苏家人口增多,苏琥不得不扩建庄园,新建了一个【大会堂】,专门进行家族大会开会用的。

  六个家奴就是苏家分封给“琼港伯”的国人士兵。

  为了防止港伯独立,苏家也做出了制衡。

  所有港伯,都需要留下子女在苏家。

  每个港口又设立【国人大会】,所有被授予国人身份者,港伯都无权杀死,最多只能囚禁,擅自杀死国人,视为叛乱,国人的死刑,需要上报苏家庄园,由苏家家宰复核。

  这就是死刑复核制度。

  所有国人在自己所处的港内都可以参政议政,并且向苏家检举港伯的为非作歹行为。

  琼港的六个苏家家奴,都被授予“琼港国人”的身份,只有在琼港内,他们才享有国人特权。

  苏家时不时会向各个港口输送物资,进行港口建设。

  家宰会考核各个港伯的工作情况,给予分红。

  还有很多详细的制度,都在慢慢完善中。

  这些制度不是异想天开,而是在海外开拓过程中,苏家自己总结出来的管理方法。

  辽东本土兼并以及开荒的农庄,由苏家直辖,辽东以外的地区,则是“没有世袭的分封制”。

  苏琥又效仿朝廷,建立了【刺史】制度,由刺史监察各个贸易站以及港口和农庄的经营情况。

  第一任刺史由他的侄女苏余担任。

  随着苏家的产业铺开,一些内部的贪污腐败也出现了。

  一些农庄管理员“庄长”,欺上瞒下,克扣粮食,导致苏家的收入减少。

  还有一些农奴管理员“农长”,任人唯亲,让关系好的农奴少干活多吃饭,让关系疏远的农奴多干活少吃饭,严重打击了农奴的生产积极性。

  佃农们之间甚至会进行土地兼并,一些找到靠山的佃农,居然兼并了其他佃农的田,还让其他佃农成为他的佃农。

  佃农的佃农不是我的佃农,地主的地主不是我的地主。

  这种土地兼并的不良现象,必须立刻遏制!

  只准我们苏家兼并大汉朝廷的土地,不准你们兼并我苏家的土地。

  疯狂土地兼并的苏家,正在绞尽脑汁琢磨怎么遏止土地兼并。

  为了方便镇压可能反叛的港伯或农奴,同时也为了随时支援可能被土著人围攻的港口,苏琥效法周朝,建立【苏八师】,每师一百人,一共八百人。

  明面上是扩充了八百家奴,实际上是八百军队。

  同时,在开拓三韩的这几年时间里,苏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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